許多屋主偏好自售房屋,而不透過房仲公司處理,但若比較屋主自與透過房仲公司代為處理的優劣,屋主自售存在不少的風險與不利,我們就此提出一些屋主自售風險的看法。
一、不知如何解決買主異議
如何在現場有效及專業回答異議是屋主最大的挑戰,如果無法及時有效處理,不是銷售時機流失便是價格被有經驗的買主大幅削減。
二、無法解決融資問題
大部份買主都必須有貸款,而如何安排融資機構,如何取得優惠條件,這都不是屋主有能力做到的。但專業房仲公司卻容易得多,且融資成數多寡,往往關係著房子能否售出的關鍵,這是屋主自售頗為不利之處。
三、缺乏有效曝光
屋主通常只能為自己房子做小量廣告,但房仲公司卻同時對很多房子做密集大量的廣告,如:網路曝光、現場曝光、平面曝光等等。買主可在房仲公司安排下多看幾棟房子,房仲公司可針對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房子,售出的機率自然提高。
四、自售無法節省開支
屋主自售的主要原因是想省下仲介佣金,但事實卻無法如願,因為現在的買家越來越精明。他們認為屋主一定想超價賣出不動產,因為屋主想省下佣金才自售,屋主如果賣不出房子一定會轉交給仲介公司賣,所以扣下給仲介公司的佣金是屋主真正的底價,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屋主便是輸家,因為他自己還要負擔原本不必負擔的促銷費用,況且在買方市場中,屋主在談判上並不見得佔便宜。
五、屋價可能賣的太低
屋主不如專業房仲公司瞭解當地行情市場變化,加上屋主的談判技巧不足,結果所得的淨收入,很可能比交給房仲公司賣還來的少,這樣反而划不來。
六、不知如何過濾潛在買方
一般屋主由於未受過專業訓練,也不是每一個屋主都有過自己售屋的經驗,屋主不知如何過濾潛在買方,如有無財務能力,是不是真買主、會不會是詐騙集團...等等。因此流失了很多成交機會浪費時間在非真實買主身上,其所花的時間和心力,是沒辦法以金錢來衡量的。
七、潛在買主不足
一般而言,潛在買方愈多,賣出的機率愈高,賣的愈快,價錢也可賣的較為合理,屋主的潛在客戶一定不如房仲公司多,房仲公司當然可以賣得比屋主更快且更高價。
八、缺乏追蹤系統
買主通常是在二訪或三訪之後才會買,房仲公司有一套方法來追蹤邀請買主看不同的房子或回頭再看,但屋主多由於未受過銷售訓練,不知如何來追蹤,也不願意放下身段追蹤買方,成交機率當然就小了。
九、屋主要負擔促銷費用
房子要賣出,一定要曝光讓很多人知道,要曝光就必須有費用,如網路行銷或現場廣告帆布、看板等。屋主如要做這些事既花錢又花時間,加上無法在售屋價格談判中取得優勢,大部份結果是屋主賣得累的要死,成交價又比交給專業仲介公司差。但透過房仲公司處理屋主卻可省下來不少的煩憂和費用。
十、屋主無法24小時守屋
當售屋消息放出去之後,隨時都可能有人來看屋,如屋主臨時有事不在時,可能就失去了真正買家,但房仲公司可随時派人帶看增加成交機會。
十一、看屋人可能只是觀光客
有不少看屋人可能只是參觀而已,屋主在沒有判斷能力下,可能既浪費了時間又失去了同時出現,但卻是真正的買家,又可能發生有接不完的各家房仲公司營業員電話拜訪。
十二、看屋人可能是不懷好意的人
他們可能只是想來看看屋內有無價值的東西,或是只有老弱婦孺,當有機可乘時他們會下手行竊。
十三、交易過程中陷阱多
一般屋主一生當中可能只買賣過一次房子,所以對於屋主或買家都充滿著相當多不可預測的危險性。房仲公司在房地產交易上有相當多的經驗,如買賣價金信履約保證,產權安全移轉標準作業流程,所以可確保買賣雙方交易上的安全,同時也增加很多買方願意透過房仲公司找房子的原因和理由。
十四、無法提供售後服務
買主可能會擔心買了房子之後,一旦現當初未發現的問題,以及需要更進一步的服務時,如融資、過戶程序、安全性,屋主無法提供時,因此也降低了售屋機會。
綜合以上幾點理由,我們會發現許多屋主認為自己銷售房屋的有利理由,事實上仔細思考後,會發現屋主自售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簡單,因為屋主所應思考的實在不是該不該屋主自售,而是如何選一個有信譽,服務好,而且能滿足本身需求的房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