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最希望能賣得高價,賣得又快又安全,景氣好時頗容易如願;景氣不佳時,則應考慮在可接受價格下快速出售成交,以節省利息支出。但不論何時,安全都是最重要原則,因此易而安不動產建議您使用「價金履約保證」制度,確保您的權益。 |
01.
定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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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決定售屋後,首要之務是為房屋定出售價,定價太高,乏人問津,賣不出去,太低則虧了自己的荷包。要訂個合理價格需參考附近同類型房屋的價格,您可就近洽詢易而安不動產全省加盟店,提供您最近成交行情,或鄰近待售的行情,再考慮自己房屋內部裝璜設施、保養狀況,以修正 訂出合適的價格。若急著出售,房價則應具競爭性或彈性,以爭取快速成交機會。
- 定了房價之後,要計算出售後須繳交多少土地增值稅及4%的售屋服務費,以便了解繳稅後還剩多少錢。易而安不動產網站及加盟店均有提供稅費試算,及節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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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定銷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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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節稅規劃及估價完成之後,易而安不動產加盟店會提供您完整銷售方案,內容包括:屋況整理建議、出售訊息媒體曝光管道及方式、以及屋主自住時,帶買方看屋之時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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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委託契約
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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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委託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代理出售房屋之前,需先了解不動產仲介經紀公司是否為合法業者。
- 選擇合法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後,在簽訂委託契約書時要了解「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內容,及委託期間之權利義務,如回報、收受定金及服務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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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開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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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經紀人是否幫您將售屋訊息曝光,是否聯絡帶買方看屋,買方反應 如何?經紀人有無向你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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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下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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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方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承購要約委託書」、表達購屋意願後,屋主可考慮並斟酌自己可接受的價格。除了考量斡旋價格外,還要看買方付款條件是否合理,有無違反交易安全之風險。
-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易而安不動產提供之「內政部版要約書」、「承購要約委託書」均有提供審閱期。
- 若接受買方價格,則需向不動產經紀人員簽收買方之要約書或議價委託書,議價金簽認後即轉為定金,若買方反悔不買,可沒收定金,若自己反悔不賣,則須以兩倍金額賠償買方,並仍須支付不動產仲介業者約定之6%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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