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工商時報【彭媁琳】</p> <p>鼓勵特定產業在特定地區投資的具體優惠政策出爐。內政部表示,企業在林口新市鎮特定區域內,投資影視文創、數位經濟兩大類型、七大產業項目,將給予獎勵投資抵減營所稅15%優惠,即日起實施。官員強調,這是在不產生稅損的情況下,針對新市鎮的特定區域、特定產業,所給予的租稅減免。</p> <p>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4條規定,投資有利於新市鎮發展的產業,投資總額20%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額,不足抵減時,得在以後四年度內抵減。內政部營建署已配合公告「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未來新北市、桃園市政府將在林口新市鎮上劃定數個特定區域,區域內符合規範的產業,就可以享有15%的獎勵投資抵減。</p> <p>據了解,原本新北市提出的獎勵投資抵減率是20%,但財政部以不產生稅損為最高原則,經過稅式支出評估後,選定兩大類別產業,且非適用於整個林口新市鎮,實際範圍還待新北、桃園選定後,對外公告哪些特定區域可以適用。</p> <p>至於可適用產業,內政部官員說,符合獎勵投資抵減的有影視文創及文化內容產業、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兩大類。在影視文創類別中,包括電視節目製作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音樂展演空間業、藝文服務業,涵蓋電視台、頻道商、藝文展演空間,以及戲劇、舞蹈、文學、藝術等。舉例來說,最直接能受惠的應是民視位於林口的總部。</p> <p>至於智慧製造相關產業的範圍,就比較廣泛,涵蓋創新創業、智慧製造、智慧物流等三大面向,包括研究發展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以及半導體、被動元件、機械製造等細項;智慧物流則配合影視文創類別,涵蓋無店面零售業和倉儲業。</p> <p>官員指出,無店面零售業指的是,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的零售商品行業,也就是目前最熱門的電子商務,經由電視、電話銷售,以及網路拍賣等,都可歸納在內。</p> <p>此政策曾有輿論質疑,產創條例即將落日,政府卻藉由新市鎮獎勵的方式來取代。官員對此表示,關於適用範圍的內容,是2018年新北市政府提出的獎勵政策,原本獎勵產業包山包海,超過上百項,經過中央政府與新北、桃園開會後,才刪減為影視文創和數位經濟兩大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