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自由時報【羅綺】</p> <p>行政院消保處今公布「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修正草案),規定業者須揭露中繼幫浦機械室及水箱所在樓層、是否有行動電話基地台,且新建物須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新規預計1個月後由內政部公告施行。</p> <p>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買賣成屋相關糾紛多,例如許多居住在高樓層的民眾反應,抽水馬達的聲響大,但中繼幫浦或水箱是依法設置,具公益性及生活必需性,除民生給水用途外,也肩負消防重大責任;因此基於居住安全及消防觀點,新法中訂定,同棟大樓住戶均有權知悉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所在的樓層。</p> <p>民眾對行動電話基地台也多有疑慮,但基地台是必要設施,消保處認為電信公司及建商無需躲躲藏藏,應公開行動電話基地台資訊;且依法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設置的行動電話基地台,設置位置僅限於「建物樓頂平台」。</p> <p>內政部近日公布全國住宅火災警報器設置狀況,全國仍有近3成住家未裝設火災警報器;陳星宏表示,住警器已被確認可大幅降低住宅火災傷亡率,對民眾的生命、身體、財產都很重要,因此新制依照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新建物須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確保民眾安全。</p> <p>另外,海砂屋也是民眾買房在意的議題,消保處經滾動式檢討後,將草案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民國104年1月13日修正公布的CNS3090檢測標準,規定「鋼筋混凝土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容許值為不得超過每立方公尺0.15公斤;但不同時期申報施工勘驗的建築物,容許值有所差異。</p> <p>修正草案也增列購屋須揭露「建物型態」及「現況格局」,且建物現況格局則以交易時的實況為準,業者須標明房、廳、衛浴數量及有無隔間,以維護消費者權益。</p> <p>消保處呼籲建商,所提供之成屋買賣契約書內容須符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建物現況確認書也應據實填列;若契約內容與不符合規定,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