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邱金蘭】

金管會檢討銀行法建築融資規定,銀行海外分行承作的不動產放款研議不計入建築融資上限百分之三十計算,初估境外建築融資規模有幾千億元,一旦鬆綁將有利銀行不動產授信業務,間接挹注房市資金,減緩疫情可能帶來的衝擊。

根據金管會資料,到去年底止,銀行實際承作的建築融資餘額約百分之二十六點六,已有多家銀行逼近法定上限百分之三十,境外建築放款放寬後,十多家在海外設有行分的銀行將直接受惠。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百分之三十。

前年八月金管會以函釋方式,增加排除適用項目,共增列廠房、都更興建等八項,免計入建築融資上限百分之三十限制。去年銀行業者基於實務需求,再度向金管會建議放寬規定,有業者反映,建築放款一直處在滿水位狀態,承作業務綁手綁腳,甚至引來小建商的抱怨;金總白皮書也提出多項鬆綁建議。

知情官員表示,在業者反映後,金管會去年底已針對廠房興建,及電廠、汙水處理廠及焚化爐等政府公共工程部分,發函明確從寬解釋,以利業者遵循。

至於海外分行境外建築放款不計入百分之三十部分,金管會正就各面向研議中。官員透露,金管會內部初步傾向可從寬思考,但仍須洽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意見。

官員說,現行規定,須納入百分之三十上限計算的授信,除國內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外,也包括海外分行承作當地建築融資業務。

業者反映,這項限制會影響海外分行業務發展,因當地無此限制,台灣的銀行相對吃虧。海外不動產放款幾乎是有海外分行的銀行都有承作,尤其在新南向國家也承作不少不動產放款。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蒐集國外規定及銀行承作情況,作為金管會評估參考。

據了解,目前銀行海外分行承作的境外建築放款,規模約有幾千億元,未來一旦能放寬,銀行將能釋出更多空間承作不動產放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