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譚宇哲】

為鼓勵民間增設公用停車空間,北市府1988年起核准建商獎勵停車空間,每個停車位換算容積獎勵可獲利高達200萬元,卻有不少建案未依規對外開放停車,反挪為私用大廳、辦公室等,北市建管處表示,2018年已開罰、改善17案,去年至今另查獲4案,其中2件尚未改善,會持續裁罰。

北市審計處2018年調查發現,北市17個建案增設獎勵停車位529格,獲獎勵容積共約2095.41坪,依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資訊、土地成本及工程造價差額估算,起造人因停車獎勵措施所獲利潤約為106278萬多元,換算每個獎勵停車位獲利約200萬元。

然而,審計處抽查其中7案,有未依規定裝設反射鏡、警示燈,或未設置標示牌及停車場管理規範,甚至多數大門緊閉,未實質對外營業供公眾停車。

建管處指出,截至去年底,北市獎勵停車位數量達1484格,去年至今也查獲4件獎停違規案,已裁罰985000元,其中2件尚未改善,為過去改善後又犯者,會加重每次裁罰金額30萬,直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