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潘羿菁】
內政部規定5月起,成屋買賣合約需記載有無中繼水箱或行動電話基地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認為,基地台掌握難度高,呼籲政府提供查詢管道。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建商或不動產仲介業,應充分揭露買賣標的樓頂平台有無經同意設置的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及建物中有無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並在5月1日起上路。
徐佳馨表示,屋主多半會告知中繼水箱樓層位置,仲介業要查詢並不困難,因此執行起來應該不會窒礙難行,不過仲介業者要掌握基地台資訊,困難度將會比中繼水箱來得高,當遇到刻意隱瞞的人,甚至連住戶都不知情時,仲介業者更難查詢基地台資訊。
她舉例,曾經遇到一個狀況是,有民眾去租套房,再轉租給各大電信業者基地台,就連該棟大樓住戶也不知道,直到用電量過於異常才被發現,也就是說,當有大樓住戶故意隱瞞時,仲介業者很難得到正確資訊。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則說,資訊揭露當然是愈透明愈好,但擔心遇到一種情況是屋主與房仲都不知道基地台的情況,可能就會衍伸爭議。
為了落實詳實記載有無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的政策,徐佳馨建議,政府應該提供查詢管道,讓房仲業者免於掉入記載不實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