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潘欣中、劉星君/屏東縣報導】

為推展綠能,屏東縣沿海4鄉鎮畫設地層下陷不利耕作區做綠能專區,依規定光電板面積660平方公尺、發電量100千瓦以下免申請土地變更,小型光電場像雨後春筍般長出400多座,造成農地破碎化,縣府決定81日起停止受理申請。議員也批評有國小將光電設施蓋在操場跑道旁,凸出的鋼棚基樁影響學童安全,亂象叢生。

屏東縣府表示,光電板面積660平方公尺、發電量100千瓦的小型光電場林立,短短數年已成長至400多場;因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660平方公尺的小場申請再生能源設施,免雜項執照及建照,只需台電同意書,手續簡便、施工量體小,且免田賦、收入穩定,成為新興副業。

屏東縣綠能辦公室說,不少地主分割農地取得小型光電場種電面積,造成農地支離破碎,其中不乏可耕作的良田,卻用來種電,決定81日起停止受理這類案場申請。

縣長潘孟安表示,綠電是活化劣地以永續的綠能基地方式經營,但不少小型光電場違背「不利耕地種電」的宗旨,在良田上種電,這扇門要及時關上。

屏東縣議員李世斌也接獲家長反映,有多所國小將太陽能光電蓋在操場跑道旁,鋼棚壓縮學童運動空間,也有安全疑慮。

縣府教育處說,上月修正「屏東縣學校不動產設置風雨球場暨太陽能發電光電設備租賃」規定,新增受理流程與SOP,已要求廠商退縮,並在鋼柱加裝安全保護墊,以保障學童安全。教育處表示,學校要做綠能,一定要由縣府人員參與實地會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