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綜合報導】

法務部日前將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將成年年齡自20歲降為18歲。法務部今天表示,修法後18歲的人即可獨立買手機、租房子,也可購買運動彩券。

法務部與媒體茶敘,由法律事務司說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分析未來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後的影響。

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說,修法影響涵蓋生活、金融、商業、洽公、訴訟、娛樂等層面,未來18歲即成年,可獨立購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申請行動支付,不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鍾瑞蘭指出,未來滿18歲即可擔任公司發起人、董事,也可自行申辦戶籍謄本、提起民事訴訟、購買運動彩券;至於選舉、罷免權的年齡門檻20歲是規定在憲法及選舉罷免法相關法律,與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無關。

法務部表示,為促進青年自主發展、與國際接軌,因此將成年年齡調為18歲;此外,為落實婚姻性別平權、符合國際公約,草案也將男女結婚年齡修正為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