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蔡森然】

居住正義在台灣輿論的討論重點,常常傾向政治與階級鬥爭,專業的經濟論述不夠。居住正義的實質意涵是「照顧及協助沒有消費能力的成年公民,在台北地區租屋或購屋」,照顧這些所謂的「弱勢」,可以從3個方面來下手:

第一、弱勢的分類:

沒有消費能力的弱勢可以分為「有工作能力但收入不夠或者資產市價很低的成年公民」,「有工作能力、收入不錯,但是養育家庭的消費扣除之後,實質可供租屋或購屋的消費能力不足之成年公民」,以及「無工作能力者」。

第二、問題解決的方法:

我們針對無工作能力者的居住問題,交由衛福部社會福利單位去執行,真正的居住正義問題,由內政部從國土規劃、經濟部的產業發展政策、財政部的稅賦政策以及各中央與地方的立法執法來下手。首先要降低台北地區的購屋及租屋需求。

再者,在需求改變之前,增加出租型社會宅供給,運用加稅或減稅機制,強制可出租空置房地產出租,千萬不要將台北市的國有及市有地蓋社會宅出售,會圖利「假弱勢」。

為了鼓勵公民成家、生子以及安居樂業,各類補助及獎勵應綁定「就業」及「成家生子」,讓落實居住正義的政府支出,能與重大國家政策同步,也就是人人有工作,人人想工作,工作附近可租房及買房,存了點錢便可成家生子的環境要面面俱到。

第三、具體的照顧方法:

台北、桃園、新竹等交通便利之市郊地區,興建大量的出租社會宅。策略性主動輔導社會宅附近的公民就業。

立法令成家生子有工作之公民,能以極低的貸款利率以及極低的頭期款購屋,雇主參與補助購屋享稅賦優惠。

改善宜蘭銜接基隆、淡水、八里、林口、台北以至桃園與新竹的整體陸海空運輸串連。

將台北地區過多的人口及就業集中,疏散至八里、林口、桃園、新竹、淡水以至宜蘭等區,松山機場及中央政府遷至桃園是改變台北地區過高購屋及租屋需求的治本之道。一旦需求降低,房價及租金會快速降低。

居住正義的重點在買房及租屋的價格、消費力以及市場的供給與需求。不要輕易使用抑制經濟成長及自由化的加稅手段,尤其在未能專款專用及政府行政效率不彰的台灣,加重稅賦只會彰顯民粹式的階級鬥爭及政府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