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鄭鴻達】
政府打炒房再出招,針對立委質疑新成屋公設比合理性,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29)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坦言,應降低公設的面積,才有辦法降低價格,並透露修法方向是要將停車場、停車位、車道等非人人會用的公設,不計入樓上公設計算,預計下會期提出。(延伸閱讀:內政部檢討車道車位不計入公設 房仲:貼近民眾期待)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昨天於內政委員會詢問,許多公設比對消費者不公平,有人沒開車,卻連車道公設比都要灌進去,有的公設可供住戶彈琴「咚咚咚」,但不是每個住戶都會去彈琴,應分開計價對消費者才公平。
花敬群答詢,「咚咚咚」這幾處都有在檢討,至於是否分開計價很難規範,因買房是看總價,若公設比要比主建物便宜三折,這只是先射箭後畫靶,實務運作只是淪為形式,無法降低價格,反而應該降低公設面積,才有辦法降低價格。
花敬群透露,目前修法方向,是停車場、停車位、車道公設,不可計入樓上的公設中,修法草案已經在準備,可能的話,盼能在下會期提出相關法案。
內政部官員受訪透露,目前內部已在研議「建築技術規則」相關修正草案。官員說明,現行公設計算方法,是每個停車位所占的公設,要以停車位面積乘以一定比例,所以有很多通道或車道,會被計入樓上住戶的公設內,即使該住戶不買車位,也會買到這一部分。
官員說,目前修正方向,就是要修正公設計算方式,若樓上住戶沒有買車位,但樓下有機電等設施,他還是會用到這些公設,因此應以機電設施乘上一定比例計算,剩下計入車位公設,把用途區分清楚。
房市專家、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認為,應將公設多少、持份、車道價格等資訊公開透明標示,也將不同公設的計價要多少錢說清楚,亦即「分離計價」、「資訊透明」,讓消費者可自己做選擇。
政大地政系主任孫振義也表示贊同,他說明,建案地下室也會包含消防、機電、汙水、資源回收等設施與空間,因此若能將車道、車位範圍分割出來,視個案讓買車位者分攤停車場公設,爭議會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