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住展雜誌】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租金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為82日至831日,因應疫情,今年只開放線上及郵寄申請2種方式,不開放臨櫃受理。另為簡政便民,營建署同意主管機關帶入去年度已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且仍符合補貼資格的申請人資料者,讓舊戶無須再提出申請,即可接續辦理今年度的租金補貼。

營建署提醒,近日各地方政府已陸續通知去年度申請租金補貼舊戶,確認是否同意主管機關帶入前次申請資料,若舊戶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有異動,或證明文件已經失效,務必要在期限內補附相關證明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營建署表示,今年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請多加利用線上申請管道,如有申請相關問題,可利用電話洽詢,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如不便使用線上申請系統的民眾,也可先行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專區」下載申請書,或到鄰近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就近索取紙本的申請書,並在填寫完畢後以郵寄辦理方式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