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網【陳韋帆】

新竹縣爆發黃姓「預售屋中人」涉詐4千萬元的案件,約20名購屋族受害,竹縣府在17日發布新聞宣布「重罰」10萬元,自救會成員李先生向《三立新聞網》求救,盼內政部給予公道,內政部地政司回應,「將責請第縣府,嫌犯若不當炒作房市證據充足,應以《平均地權條例》查處,最高可罰5千萬元。」

據悉,新竹縣預售屋買賣有一「潛規則」,部分建商、代銷在預售屋銷售之前,會授與中人代理權,可向消費者兜售房屋,並收受訂金。李先生控訴,黃姓中人向約20人收取4000萬元訂金,之後他們才發現黃姓中人根本沒有該案代理權,才向縣府提出檢舉。

李先生表示,這起中人詐騙案,還疑似涉及組織犯罪,有車手、操盤手、上游,還設有金流斷點,如果新竹縣政府只想10萬元罰款結案,等於是昭告天下,歡迎來新竹縣炒房。

他說,自救會成員們,決議先向內政部求救,且近日會再向監察院陳情,舉報新竹縣長楊文科、以及新任消保官陳雅芳違法失職, 請彈劾糾舉這些官員。

地政司表示,對於竹北地區不肖中人,透過偽冒建商等不法手法詐騙購屋民眾、已嚴重影響不動產交易秩序,將督請新竹縣政府依法嚴正查處,嚴懲不法。

地政司指出,本案經由媒體披露後,已隨即請縣府蒐集相關事證查處,目前除縣府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非法從事仲介業務規定進行查處外,地政司表示,依今年2月新修正《平均地權條例》之重罰不動產炒作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他人名義違規銷售,影響市場秩序。

地政司說明,違反上開規定者,縣市政府可處以100萬元至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不動產交易棟數處罰。地政司將責請縣府再針對不肖中人涉及未經授權而以他人名義違規銷售預售屋行為部分,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進行查處。

另外,關於自救會成員所指涉偽造文書及詐欺等刑事部分,地政司說,目前也由相關機關偵辦中。